日期: 2023年12月30日
透過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第2.07A以及公司章程細則,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將通過電子方式向持有其證券的股東(「股東」)發送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註)(均以英文和中文)。
公司將通過公司網站www.和「香港交易所揭露易」網站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只有在股東要求的情況下才會以印刷形式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
有關安排將於2023年12月31日生效。
電子發佈安排
根據《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將通過公司網站www.(「電子版本」)和「香港交易所揭露易」網站以電子方式向股東提供公司通訊,前提是該股東已同意接收電子版本。
公司的網站和「香港交易所揭露易」網站上都提供公司通訊的中英文版本。
公司將在公司網站上發佈公司通訊的通知(「可供查閱通知」),並將通知發送給選擇接收或被視為選擇接收電子版本的股東,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僅當公司未擁有股東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時)。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並應將其電子郵件地址提供給公司以接收可供查閱通知。如果公司沒有股東的電子郵件地址,或者所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無效,該股東將被視為選擇通過郵寄方式接收可供查閱通知,直到該股東向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提供有效且可用的電子郵件地址為止。
就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言,本公司將以電子形式通過電子郵件將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個別發送給股東。如果公司沒有股東的電子郵件地址或所提供的電子郵件郵件地址無效,公司將以印刷形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以及附上一份請求表格,以徵求股東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將來以電子方式發佈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直到股東向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提供有效且可用的電子郵件位址以接收該等通訊。
對於選擇接收或被視為選擇接收電子版本的股東,但由於任何原因而難以以電子方式瀏覽相關公司通訊,或希望收到印刷副本的股東,本公司會根據股東要求及時將印刷版本發送給股東,具體方式請參考下面標題為的「索取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版」的部分。
向公司提供股東的電子郵寄地址
為了讓股東能夠通過電子郵件收到以下內容:(1) 發佈時電子版的可供查閱通 知(如適用);以及(2) 本公司未來所有以電子形式發出的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本公司強烈建議股東透過main@ 通知本公司或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提供股東有效且可用的電子郵件地址,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使用公司的回覆表格,下載的公司回覆表格。
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且可用的電子郵件地址,並應將其電子郵件地址提供給公司以可供查閱通知。若本公司沒有股東的電子郵件地址或所提供的電子郵件無效,本公司將依上述安排行事。如果公司向股東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未收到任何「無法送達的郵件」回覆,則可視為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
索取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版
登記股東可透過電子郵件將請求發送至main@ 或以書面方式發送至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來\通知我們收取任何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請求。對於透過經紀人或託管人持有股份的股東,如果他們希望收到公司通訊,則必須通知其各自的經紀人或託管人。
股東應注意,股東以印刷方式接收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的公司通訊的偏好將有效,除非被撤銷或取代,或直至公司下一個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天(以較早者為準)到期。
股東可以不時更改其接收將來所有企業通訊方式的選擇,方法是將其請求提交給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main@。
對於有關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接收方式有任何疑問,股東可發送電子郵件至 main@。
本公司鼓勵股東改用無紙化通訊,以支持環境保護並加強與股東的有效溝通。
註:「公司通訊」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報告、年度帳目以及審計報告副本以及財務摘要報告(如適用);(b)中期報告,以及中期報告摘要(如適用);(c)會議通知;(d)上市檔;e)通函和(f)代表委任表格。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尋求股東指示如何行使其權利或選舉股東的任何公司通訊。
以上的中文版(僅 為 英 文 版 之 翻 譯 版 本)。倘出現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為準。